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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中小药品零售企业有“出路” 达标难可经营风险小非处方药

发布时间:2018-04-13 12:58:18  来源:   阅读:0

4月12日讯粤中小药品零售企业有了前途,如果实在达标难,可改成经营风险小的非处方药;另外药店执业药师等岗位也有了更明确要求,且企业法定代表人得具有执业药师资历。昨日广东省食药监局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了行将实行的《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的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干情况。

此次对药品零售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实际上是给1部份中小企业前途,达不到标准的企业可以经营风险性比较小的非处方药。省食药监局药品流通安全监管处处长林奇艺解释说。

据了解,这次的亮点在于分级分类管理,监管部门根据药品零售企业设置条件与药品经营范围、经营范围的适应程度来核定经营范围(分为1、2、3类);监管级别也有所划分(将企业按风险程度从小到大顺次分为A、B、C、D级);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平常监督、跟踪检查及飞行检查结果进行动态调剂。

记者留意到,此次另外一亮点在于提高了药学技术人员配备标准。据了解,为提高药店药事服务水平,未来既严格按要求配备执业药师数量,又将根据广东实际情况调剂中药经营执业药师配备,并明确药学技术人员分类。该管理办法明确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应具有执业药师资历;同时对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质量管理、验收、采购人员和营业员、中药饮片调解人员等关键岗位也明确规定了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及工作经历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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